1.6.1 2012青岛市小升初特长生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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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小学、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良好,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体育、艺术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毕业生。
2、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学生体育竞赛,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前十六名、省、市前八名,区(市)前三名的毕业生;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报名资格为国家、省、市均为前八名的毕业生。
3、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学生艺术类竞赛或艺术类考级,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级优秀奖、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区(市)级一等奖以上,或达到六级水平以上的毕业生。
4、各学校可根据上述条件制定本学校的报名资格,但不得低于上述标准。
5、特长班报名资格。经批准设立的初中、高中艺术(体育)班(校)报名资格由学校参照特长生报名条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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