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 2012青岛小升初特长生资格认定及报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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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初审并公示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分类造册,填写《青岛市普通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并将《推荐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2、资格认定。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将符合条件学生的《推荐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印章,一份交还本人,用于特长生报名,另一份留存备查。《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的,各招生学校不得接收该生报名。
3、市内四区各初中、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特长班均须通过市教育局联网报名系统进行。初中学校之间特长生、特长班均不可兼报。普通高中特长生可报名参加多所高中学校的特长生资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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