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青岛站 作者:瑶絮 2018-07-02 14:38:55
2.其他局属学校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7月8日8:30-16:30
3.街道学校
第一批招收服务社区户籍和本街道城阳区非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7月10日8:30-16:30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首先录取服务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次录取本街道城阳区非社区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长者优先。
第二批招收周边有私有产权住房的非本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7月13日8:30-16:30
录取办法:报名超出招生计划时,首先录取城阳区内非本街道户籍适龄儿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且产权比例占50%以上),其次录取非城阳区户籍适龄儿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本人、父母之一,且产权比例占50%以上)。录取原则为先录取有私有产权住房房产证的适龄儿童,以私有产权住房购买时间作为积分;再录取有网签购房合同(需提供私有产权住房购房合同及发票)的适龄儿童,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作为积分。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第三批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适龄子女。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7月15日8:30-16:30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以父母之一在我区务工时间与缴纳社保时间之和作为积分,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4.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办法请参见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报名时间及安排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
(四)现场确认需提报材料
城阳区户籍新生应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应接收学校现场确认,并选择报名志愿。到局属学校现场确认、报名时,应同时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户籍与房屋产权人户籍不同户的,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无房产证的需提供由区房产处开具的无房证明)。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新生应持相关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区域确定的报名地点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并依此选择报名志愿学校。
初中新生现场确认除持上述材料外,需另携带小学学籍证明(从学籍管理平台中打印,小学毕业学校盖章)。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新生只能选择1所局属或街道报名地点学校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不得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区域以外的学校报名。各中小学也不得接收所在街道区域以外的新生报名。
五、残疾儿童入学办法
各街道、学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的入学摸底工作,并于报名前将残疾儿童情况报至区特教中心,充分发挥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的作用,科学确定随班就读对象并进行合理安置。对不能坚持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具有一定教育接受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5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按要求组织送教上门服务,并将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各普通学校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义务教育阶段均面向全市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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